即時港聞

女子認暴動求情非領導角色無暴力行為 押後6月17日判刑 (16:45)

網民前年9月29日在港島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結果演變為衝突,多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一名被告黎曉曈今早(3日)在灣仔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法官押後至6月17日判刑,下令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黎曉曈(30歲)被控於前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新聞影片,顯示被告當時在金鐘道一帶示威者防線的前排,身上有黃色頭盔、護目鏡、濾嘴、雨衣及深藍色背囊。被告被捕時被搜出雷射筆,控方撤銷起訴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留在法庭存檔。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在暴動中並非領導角色,亦沒有證據顯示曾作出暴力行為。辯方提到被告是家中獨女,母親早前患子宮頸癌需進行切除手術,被告還押期間無法照顧父母。辯方讀出多封求情信,稱被告熱愛慈善活動及做義工,有良好品格。

相關字詞﹕暴動罪 遊行 衝突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