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3日)公布,分別起訴兩名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候選人,兩人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兩人獲准保釋,將於明日(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及答辯。
被告為41歲軟件工程師陳宇明與55歲已退休的吳志雄。兩人各被控一項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
控罪指稱,被告陳宇明作為2019年區議會選舉觀塘區栢雅選區,以及吳志雄作為沙田區錦濤選區的候選人,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1)、(1F)及(1G)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