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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涉分裂國家洗黑錢等11月開審 辯方爭議交出facebook密碼時警誡供辭 (17:00)

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透過社交平台宣揚港獨、發起制裁本港官員等,被控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以及洗黑錢等共4罪,今(6月1日)被解往區域法院再提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胡雅文審理。案件定於8月16日審前覆核,並於11月2日開審,預計審期7天。

因本案還押的被告鍾翰林(19歲),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兩項洗黑錢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庭上表示,辯方只會爭議鍾翰林向警方交出facebook帳戶密碼時的口頭及書面警誡供辭,以及一段長約一小時的警方錄影會面片段;至於控方其餘證據,如電腦鑑證資料、銀行交易紀錄等,辯方均不會爭議。控方另表示,屆時將會傳召兩名有份拘捕鍾翰林等警員作供,並會播放10段共長約3小時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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