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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涉侵吞報失銀包受審 報案女子稱警一度沒點算銀包財物 (15:37)

駐守機場報案中心的警員涉監守自盜,侵吞內有逾5萬元現金的報失銀包,疑將銀包藏於茶水間的雪櫃底。涉事男警否認盜竊罪,今(6月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受審。拾獲銀包的女子供稱,她將銀包交予報案中心的男警後,男警一度沒有點算銀包內的物品,「以我認知係不合理」,所以她主動要求男警點算失款。

警員馮奕鈞(案發時28歲)被控於2019年2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7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偷竊一個屬於陳振宇的銀包(價值7000港元),內有現金56,090元、3張信用卡及一張八達通等。辯方甫開庭時指出,被告接受警員提問和錄影會面前未被妥善警誡,加上被告曾說謊,要求剔除招認。

楊麗妍供稱,當晚在機場拾到涉案銀包,決定交予報案中心處理,其間獲一名戴眼鏡的男警接見。她表示向男警交出銀包後,男警僅以白紙抄寫其個人資料,又稱「銀包入面有身分證,即使3個月後無人認領,你都不可以領走現金和銀包」。她認為男警的言論「奇怪」,因為警員通常不會如此處理失物,又稱男警曾粗略點算銀包內的鈔票,但沒有用電腦作紀錄。

根據雙方承認事實,物主報案後,警方最後在報案中心茶水間的雪櫃底找回涉案銀包。案發時,被告是唯一駐守機場報案中心的警員;按照規定,警員接到報失個案,應在電腦及「流水簿」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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