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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涉擲30動物獲撤控 倖存貓者領養人提覆核 被質疑提訴權利 (17:23)

深井豪景花園於去年2月發生懷疑虐待動物案,30隻動物被人從高處擲下,其中18隻死亡,12隻嚴重受傷,惟事隔半年後律政司決定不起訴兩名涉案男子。領養其中一頭涉案短毛貓的女子早前入稟就律政司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5月31日)開庭審理申請許可。申請方認為律政司決定不合理,亦未有及早向公眾交代,有違《檢控守則》。律政司則稱申請人在律政司公布不提控的翌日才領養該貓,難以以寵物主人身分提控,法庭亦無權干涉。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將擇日頒布裁決。

申請人為彭樂詩(音譯);答辯人為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

由於案件涉及的動物,法官李運騰問,動物本身有否權利提司法覆核。申請人回應稱,寵物在香港法律中只屬財產,本身無此權利,但動物是社會中脆弱的一群,應受法律保護,且牠們受害亦不能主動發聲,因此只可經主人代表,情況就如被虐孤兒獲收養後由新家長協助提訟,而申請人作為涉案其中一隻倖存動物的領養者,在本案中有足夠利害關係興訟。

律政司回應時主動透露事件時序,指出事件在去年2月14日發生,檢控限期是同年8月15日,而律政司是限期前3日作決定,並於翌日通知警方及愛護動物協會,因此並無延誤,只是在9月2日有傳媒查詢下才透露決定。律政司指出,申請人在9月3日才領養該貓,難以主人的身分就檢控時限半年內的事為涉案貓提控,反之愛護動物協會是本案更有資格提覆核的人,因協會在檢控期限內曾照顧該貓及拯救其他涉案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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