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兩中學生涉在校管有TATP受審 次被告稱化學品是「茶葉」 (16:01)

明愛馬鞍山中學兩名學生前年11月涉在校內保管含烈性炸藥TATP的0.34克粉末,其間疑向教師透露涉事化學品「幾好玩」,校方報警。兩男生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今(31日)於區域法院受審。中學教師供稱,其中一名被告「笑笑口」稱涉事錫紙包內有茶葉,教師向該被告表示「唔好扮嘢,未必係茶葉!」,但他承認沒有在書面口供交代詳細對話。

首被告黎文光(案發時19歲)和次被告趙旭(案發時17歲)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首被告另被控各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及無牌管有彈藥罪。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事發在前年11月27日,首被告和次被告分別讀中六和中四。化學教師張善恩當日早上等候學生排隊時,首被告走向他身旁,透露帶了「幾好玩」的化學品回校。至中午,張善恩擔心涉事化學品有危險,要求首被告交出化學品。首被告取出錫紙包,並承認內有TATP。

同日午會,張善恩見到次被告拿着外形相似的錫紙包,次被告聲稱是茶葉。在訓導主任的提問下,次被告形容錫紙包內有「玩的東西」,「加水落去變凍,好得意」。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午會之前,首被告將錫紙包交予次被告。

首被告向校長表示,他曾在家中測試化學品,「用火燒後只有『啪』一聲」。校方認為事態嚴重,故決定聯絡警方。次被告警誡下表示,涉事化學品由首被告交給他,「我唔想要,所以擺喺手」。

張善恩供稱,首被告表示將涉事錫紙包「攞返嚟玩」,但校方不容許學生攜帶化學品,所以由他代為保管。張善恩形容,次被告性格較偏激和「火爆」,但在校內操行無問題,若他知道把涉案化學品帶回校屬犯法,他應要「閃縮」點,而不是向老師攤開手展示錫紙包。

其他報道︰3男涉金鐘暴動受審 控方稱一被告向警擲磚

其他報道︰民主派初選47人案|47被告今午西九法院再提堂

相關字詞﹕管有爆炸品罪 無牌管有彈藥罪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