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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3現任、前任機艙服務員涉收賄 轉介區域法院6月再訊准保釋 (13:48)

國泰航空3名前任及現職員工,涉收受賄款共逾9.8萬元,提名一女子及其朋友為3人的國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劃同行旅伴,利用員工福利購買75程機票,導致國泰航空損失逾116萬元,3人被控共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3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獲批,並於6月15日再訊,3人准以5000元及6000元保釋外出,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3名被告為前艙務長劉靜雯(34歲)、現任機艙服務員李仲輝(26歲)及前任機艙服務員王愛婷(31歲)。劉靜雯被控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其餘兩人各被控與劉靜雯串謀干犯其中兩罪。

其中兩罪指出,劉靜雯涉於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兩次與女子LE DO Trang Nha串謀,使劉靜雯共接受約4100美元(約3.2萬港元),作為提名該女子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劉靜雯和李仲輝涉於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與上述女子串謀,使李仲輝接受約5000美元(約3.9萬港元),作為提名Mare Alexandre Dambrines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劉靜雯和王愛婷涉於2019年1月3至23日,與上述女子串謀,使王愛婷接受約3500美元(約2.7萬港元),作為提名Mariah Adams Ernst為其同行旅伴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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