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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年向警叫囂辱罵非法集結罪成 1人認襲警 (16:09)

前年12月28日九龍灣德福廣場「和你Shop」示威,包括7名未成年少年在內的10名青年,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案件今(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稱,當日集結者對警員叫囂及辱罵,已構成非法集結。就非法集結罪,她裁定6人罪成;4人因未能證明曾參與叫囂,裁定罪脫。10人有2人另否認襲警罪,屈官指出警員證供的可靠性存疑,裁定2人罪脫。

10名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學生麥梓希(17歲)、學生丘澤(17歲)、16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首3名被告另被控襲擊警長50970,3人中只有楊傑朗認罪。

屈官裁決稱,當日集結者在商場內遊走叫口號,但仍有商店繼續營業,沒有影響顧客,未達至擾亂公眾秩序。不過,當日集結者遊行至港鐵站C出口後並沒解散,對警員叫囂及辱罵「黑警OT警嫂3P」、「黑警死全家」等字句,此等行為則構成非法集結。

就各被告的行為,屈官稱第一、三、四、五、九和十被告身處向警員叫囂的人群中間,有共同目的,裁定6人非法集結罪成。至於其餘4名被告,屈官稱第六、七及八被告辨認證據不足,第二被告只是在現場湊熱鬧,裁定4人罪脫。

針對第一及第三被告的襲警罪,屈官指出片段未能清楚拍到施襲者是誰,且受襲警長作供時曾表示記憶出錯,故她對警長口供的可靠性存疑,裁定兩人罪脫。

罪成的第一、第三及第五被告即時提出覆核,屈官押後至6月15日作覆核聆訊。第十被告林志鑫早前已還押118日,裁判官考慮其特殊情況,判處4個月監禁,被告即時獲釋。其餘3名被告則還押至6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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