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21日)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要求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他們須在部門發出有關信函的三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準非公務員受聘人接受聘任時亦要同時簽署聲明。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如非公務員政府僱員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當局會根據每個案的實際情況展開行動,考慮按照僱傭合約條款終止聘用。如果相關僱員有不當並違反聲明的行為,一如處理其他不當行為,當局會採取相應紀律行動,作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