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維園六四集會首次被禁,支聯會和民主派等24名出席者事後被拘控,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和梁凱晴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4至10個月。其中被判監4個月的袁嘉蔚及梁凱晴已就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時未有聆訊排期。至於分別被判監10個月和6個月的黃之鋒和岑敖暉,二人暫時未提上訴。
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早前判刑時指出,4人身為政治人物及區議員,當日站在一起拍攝團體照,甚至透過社交媒體宣傳自己身處集會,屬有預謀和故意犯案,公然違抗法律;再者本案在特別日子發生,不能低估當中的風險,由於4人仍抱持政治信念和理想,沒有悔意,不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最終判處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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