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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凌杰死因聆訊|助理消防區長:警方任現場指揮 消防員只負責救援 (16:00)

反修例示威者梁凌杰的死因研訊今(18日)繼續。救護員表示,梁凌杰倒臥時沒有生命迹象,已失去呼吸和心跳。消防處助理消防區長黎健文供稱,當日由警方擔任現場指揮,消防員只負責救援工作。裁判官高偉雄聽畢表示:「似乎你的溝通和理解,同庭上證供唔一樣,不過係你咁理解啦!」

死者梁凌杰(終年35歲)前年6月15日從太古廣場4樓的工作平台墮下金鐘道不治。時任救護員許俊文表示,當晚9時許發現梁凌杰倒臥在金鐘道上,昏迷不醒、沒有心跳脈搏,而且額頭受傷。許俊文透露,梁凌杰搶救期間須吸入最高濃度的純氧氣,但仍沒有生命迹象,隨即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根據救護紀錄,救護員在受傷情况一欄寫上「示威人仕(士)在鐵欄外跳出,接觸傷者時傷者仰躺,大概由4至5層高跳下」。

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余珮鳴表示,驗傷後發現梁凌杰的鼻孔和口咽內有血、左下肢瘀傷、右下肢變形和泛紅;心電圖顯示其心跳停頓,無法量度脈搏。當晚9時半,余珮鳴證實梁凌杰不治。

警方談判組隊長、總督察賈錦琳負責協調警員、談判人員及消防員的工作,擔任三方的中間人,他稱談判人員負責游說肇事男子,消防員負責拯救行動,警方不會干預消防員的工作。裁判官追問警方如何配合消防員的部署,他坦言事態變化很快,「我都無暇為他人設想,恕我直言」。他又指出,一般由消防員處理企圖自殺案,但肇事男子持利器,故要安排警員在場。

黎健文則稱,當晚與警方商討過,為免刺激肇事男子的情緒,消防員要在較遠位置戒備。他表示,事前沒有指揮下屬進行「接觸式搶救」(即上前捉住男子的身體),不過事出突然,4名消防員上前搶救男子,「是前線的臨場判斷和決定」。針對死者倒臥在沒有救生氣墊遮蓋的範圍,黎健文表示消防處只有統一大小的氣墊,形客消防員「在客觀限制下做得最好」。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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