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16日)在網誌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當中「社會團體」包括根據《職工會條例》登記的職工會,有關職工會的教育、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責任是勞工處職責,如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不排除可能根據該條例取消該職工會的登記。
羅致光指出,如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職工會條例》,職工會登記局會作出跟進,而跟進工作不一定在收到投訴時才展開,勞工處有責任根據其掌握的資訊作出主動跟進。
羅致光稱,勞工處職工會登記局處理於2019年底出現如「海嘯式」的新職工會申請登記潮,已登記職工會的數目已由2019年底的917個,上升54%至2020年底的1410個。在2020年接獲的新職工會登記申請共有4289宗,其間完成登記的有495宗,較過往4年每年平均完成登記數目急升20倍至62倍不等;在2020年有247宗撤回申請,單在今年4月便有64宗撤回申請。隨着新登記職工會數目持續上升,職工會登記局執行《職工會條例》的工作亦需全面提升,以確保所有職工會遵守《職工會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