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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擅窺子呈分成績 教局主任1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脫 官︰未能證不誠實獲益 (21:52)

教育局教育主任涉於2016至2017年間,先後10次取用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內的「中一學位分配系統」電腦數據庫,以窺看其兒子中一派位的相關校內成績,被告否認1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在被告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下,案件同日宣判。裁判官認為,雖然被告此舉或侵犯他人私隱,甚至違反部門指引,但控方無法證明他有不誠實獲益,故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被告彭偉傑(57歲),被控於2016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8日,在香港取用教育局名為「教育資訊系統」並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電腦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根據控辯雙方承認事實,被告於2016年8月向教育局申報,就讀藍田一小學的兒子為2015至2017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申請人。該小學會將學生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成績呈遞教育局,被告於案發期間先後10次登入「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取用共128名學生的成績等資料,其中4次不包括兒子的紀錄,被告及後被發現家中電腦試算表記錄着涉案資料。

裁判官杜浩成裁決時指出,被告透過系統獲取兒子同學的全名、身分證號碼及分數等個人資料,無疑是頗大程度侵犯別人私隱,或有違反部門指引,不過法庭要考慮的重點,在於被告的行為背後有否不誠實地獲益,但按照教育局證人的證供,被告單靠該些成績資料,不足以準確判斷如何選校,隨時弊多於利,故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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