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科大女生前年萬聖節蒙面叫光時口號 官引「伙同犯罪原則」裁非法集結罪成 還押候判 (14:35)

2019年10月31日萬聖節有市民發起於中環示威,翌日凌晨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19歲的科大女生涉戴口罩蒙面參與非法集結,經審訊後案件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王證瑜引述上訴庭就「7.28上環暴動案」裁定「伙同犯罪原則」適用於非法集結案的裁決,裁定被告與現場的人有一致行動及共同犯罪目的,裁定她非法集結罪成;但接納被告有醫學或健康理由戴口罩,裁定使用蒙面物品罪罪名不成立。被告還押至5月27日判刑,其間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接納警員證供指稱被告余樂謠(20歲)當晚不時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直至近凌晨12時,仍有約100名蒙面示威者聚集叫囂,警方發出多次警告後,人群仍未散去,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衣著、被搜出的面巾和手袖等,均與示威者的裝束相符,裁定眾人必定有關連,並且有共同犯罪目的,意圖破壞社會安寧,根據「伙同犯罪原則」,裁定非法集結罪成。

裁判官接納被告父親證供,稱被告患鼻敏感、哮喘及氣管敏感,身處多塵地方需戴上口罩,接納她有醫學或健康理由戴口罩。

辯方呈上13封求情信,力證被告品學兼優,現於科大就讀電機工程二年級,校方更特意安排她提早完成考試,強調被告只是和平表達訴求,絕非有「仇警」之意。

辯方稱,上訴庭將「鍾嘉豪案」的量刑起點改為監禁6個月,強調即使兩宗案件均在同日發生,但該案的事發時間較本案早,而本案現場僅剩約100人,望法庭考慮暴力程度時,同時考慮人數。

相關字詞﹕非法集結 使用蒙面物品罪 學生 科大生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