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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損毁港鐵鐵閘刑毁罪成 押至5月28日判刑 (19:30)

網民前年9月15日發起「港島行街」遊行,案發時18歲的男學生被指用白色膨脹劑損壞港鐵灣仔站的鐵閘,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案件今(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劉綺雲裁決時指出,接納所有控方證人口供,裁定被告為使用涉案氣罐在鐵閘上噴出白色泡沫的人,最終港鐵需派員清理,招致費用,符合法律上損壞的定義,裁定罪成,下令將被告還押至5月28日求情及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陳銘彥(20歲),被指於2019年9月15日在港鐵灣仔站A1出口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港鐵的鐵閘。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雖然沒證人看到被告在鐵閘上噴出白色泡沫,惟制服及拘捕被告的警員均看到被告做出「噴」的動作,在制服被告後便看到閘上有白色泡沫向下流,案發約半小時後,涉案鐵閘便被膠黏住,與政府化驗師所指該些泡沫約20分鐘後會慢慢凝固脗合,經檢驗被告的手套、褲及右靴底沾上的白色固體後,證實其化學成分和色澤與涉案氣罐所噴出的物質脗合,故裁定鐵閘上的所有白色固體均是被告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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