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今日(11日)公布港府斥資購入本屆東京奧運的轉播權,將交予本港5間電視台直播或轉播賽事,包括無綫電視、ViuTV、香港開電視、有線、NowTV。有記者追問為何香港電台不在獲授權播奧運之列,林鄭月娥稱因為港台無足夠資源製作奧運相關節目。
林鄭月娥表示,曾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討此事,局方反映港台若要製作奧運相關節目,必須投放大量投資及資源,亦要另外分配人手製作,預料需大量經費,反觀商業電視台有足夠的現成資源製作,所以未有將港台列入獲轉播權廣播機構名單,但她稱港台可獲5間電視台提供賽事片段播放。
林鄭月娥:唔係我對港台有負面睇法
林鄭月娥亦稱,港台未獲東奧轉播權「純粹係能力及投資問題」,加上東奧7月開幕,短時間內港台未必能增加資源應對。她並稱,購轉播權的合約內列明上述5間持牌電視台,「唔係我對港台有負面睇法或唔想港台參與體育發展」,亦「唔係偏心邊個收視率高就畀佢播」。她又稱,政府視奧運轉播權為公共資源,「所以交畀有能力的機構轉播希望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