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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醫巫浩源不恰當開藥致病人中毒亡 死者家屬稱醫委會停牌3月緩刑年半懲處太輕要求覆核 (19:18)

普通科醫生巫浩源2016年向腎衰竭患者4次不恰當處方藥物,病人服藥10多天藥物中毒,最終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醫委會今年4月30日聆訊,巫浩源承認指控,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死者家屬今日(10日)開記者會,認為懲處過輕,要求醫委會在周五(14日)限期前覆核決定,家屬在記者會上時情緒激動及哽咽,稱「開錯藥就一條人命無咗」。

記者到訪位於柴灣的巫浩源西醫醫務所,診所今日照常營業。巫浩源透過診所護士表示不予置評。本報亦正向醫委會查詢。

終年51歲死者阿強生前10多年均向巫浩源求診,巫浩源知道阿強是末期腎衰竭患者,需洗腎(腹膜透析)。

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阿強先後因痛風及腹瀉,共6次向巫浩源求診,首兩次求診時獲處方連續4日、每日4次、每次一粒0.6毫克的痛風藥「秋水仙鹼」;其後有兩次獲處方分別5毫克及7.5毫克的「甲氨蝶呤」。惟美國藥物指引建議,腹膜透析病人兩周內應只服一劑0.6毫克秋水仙鹼,腎病患者應避用服用甲氨蝶呤。

阿強11月14日獲巫浩源轉介至東區醫院,但轉介信僅列出有處方「秋水仙鹼」。阿強入院被診斷為全血細胞減少症,醫生向家屬說阿強藥物中毒引致白血球十分少。3日後,阿強病情惡化,轉至深切治療部,翌日凌晨不治,主要死因為全血細胞減少症及骨髓衰竭,均與藥物中毒有關。

死者遺孀盧女士及死者胞姊劉太質疑醫委會對巫浩源的懲處太輕,無法反映事件嚴重,感到非常不滿,希望醫委會覆核懲處,否則日後考慮司法覆核。遺孀發言時一度痛哭,她將考牌成為中醫,稱為人醫者,應謹慎處方藥物,希望此事的懲處有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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