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8上環衝突23人被控暴動一案,預計審訊60天,今日(7日)是第52天,審訊已接近尾聲。其中12名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申請更換法官,認為主審法官、區院法官陳仲衡審訊時對部分辯方大律師作出嚴厲批評,包括指控大律師「違反專業操守」、「拖案件」等,讓人感覺法官嘲諷辯方大律師,認為陳官有表面偏頗。
辯方於兩天前提出申請撤換法官,控辯雙方先後提交書面陳辭,今日聆訊時由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代表申請一方陳辭。陳官聽畢陳辭後,押後案件至下周一(10日),屆時他會就換官申請作出裁決。
關文渭指出,是次申請並非指控法官有實際偏頗,而是有表面偏頗,他形容申請是十分困難,法官要「元神出竅」,離開法官位置,站在公眾席的角度去考慮申請。
關文渭稱有3項理據,包括陳官過早拒絕和否定辯方的抗辯理由;在盤問證人期間對多名辯方大律師作嚴厲批評,例如指控大律師違反專業操守;以及在交流時挖苦和嘲諷辯方大律師。關文渭強調,申請是經深思熟慮後作出,非輕率的決定,亦並非在審訊最後階段的策略性申請。
有辯方大律師在庭外表示,陳官審訊期間稱辯方大律師「拖時間」;又在辯方大律師剛開始盤問證人時出言打斷,並說「無意思,唔使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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