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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認青荃橋刑毁塗鴉反修例字句 判感化兩年 (15:05)

19歲學生涉去年7月在青衣青荃橋橋墩以噴漆噴上反修例字句,包括「721」、「831」及「Free HK」等,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他早前承認控罪,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24個月感化令。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案情嚴重之處,在於被告塗鴉反政府標語,鼓吹破壞社會安寧,須提高建議的12個月感化期至24個月。

被告為學生黃灝謙(19歲),他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青衣青敬路33號近青衣城青荃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三條橋墩。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已就損毁賠償約4000元,其感化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有反省、坦白認罪,承諾往後會守法,冀法庭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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