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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師「大三罷」堵路攜激光筆囚8月 官:激光筆可供他人使用加重案情 (22:22)

前年11月12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中年廚師被指在荃灣行車路上與示威者聚集堵路,以及被搜出3支激光筆,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成立,今(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8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攜有3支激光筆,不只可以自用,亦可給予他人使用,令案情更嚴重。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甄偉安(50歲)的背景報告內容正面,他一直供養母親和胞妹,負起家庭責任。

針對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裁判官黃士翔表示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高峰期,被告聯同其他示威者聚集堵路,隨時發生衝突和釀成危險。不過,黃官認為示威者當時除了高聲叫囂,沒有其他非法行為,故判被告監禁一個月。

至於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黃官表示被告被搜出3支激光筆,其中一支激光筆在激光產品分類屬最高的第4級,可引起火災;其餘兩支為第二高的3B級,會令眼部受傷。黃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將激光筆交予他人使用,考慮到整體案情,判囚8個月。被告面對的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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