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歲地盤工人前年與分居妻子鬧離婚期間,涉趁妻子接送兒子上學時返回住所,待妻子回家後用索帶綁起並持刀強姦她。妻子下樓後隨即向保安求助,地盤工同日被捕,被控刑事恐嚇和強姦兩罪,案件早前在高等法院審理。陪審團今(4日)退庭商討6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脫,大比數裁定刑事恐嚇罪成。法官表示,觀乎本案涉刑事恐嚇的案情,判被告入獄兩年,意味已還押兩年多的被告可即時獲釋。
化名H.C.W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3月15日,在屯門某單位威脅X會使她的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X受驚。被告另被控同年4月9日在屯門某單位強姦X。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與事主於2007年相識,翌年誕下一名兒子。他們至2010年註冊結婚,翌年再誕下另一名兒子。一家四口於2018年5月搬入案發單位居住,惟其後因育兒和金錢問題產生矛盾。其中一名兒子於2019年3月14日被診斷出專注力不足後,夫婦同日提及離婚,被告亦搬離涉案單位,惟他翌日一度返家,用剪刀指嚇事主。
事主至2019年4月4日入紙申請離婚,被告多次挽留。4日後,事主在被告詢問下,透過短訊確認自己翌日早上不用上班。被告翌日趁事主接送兒子上校車時返回住所,並待事主返家更衣時現身。他其後用索帶將事主的手綁在牀架上,同時持刀之下強姦她。被告同日另要求事主在facebook刪去「自由身」的描述,改稱「我決定同我老公喺返埋一齊」。
由於事主擔心被告有進一步行動,遂提議外出吃早餐,並待他們步出升降機後向保安求助。被告一度返回升降機離開,最終在保安室內被捕,並在警誡下稱「我以為X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