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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慈善基金控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 高院稱欠理據命剔除 質疑代表律師違專業守則或轉介律師會 (19:35)

華懋慈善基金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稱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挪用管理費支付中間人報酬,要求法庭撤銷基金過往支付管理人逾4.3億元的管理費,以及要求遺產管理人交代過往的工作詳情。時任遺產管理人,以及被指控為中間人的一方今(4日)向法庭申請剔除申索,批評基金會的指控缺乏實質證據。法官批准有關申請,下令基金會支付彌償訟費,同時批評基金會的代表律師在缺乏證據下作出嚴重指控,質疑做法違反律師專業守則,考慮轉介律師會跟進。

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和劉子邦。陳偉棠、黃德偉和莊日杰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曾獲委任為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過去7年從遺產收取4.31億元管理費。劉子邦則為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前合伙人。

華懋慈善基金早前質疑,基金時任主席龔仁心認識劉子邦後,與他達成「枱底協議」,即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成為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後,龔仁心只需直接與劉子邦交涉,劉子邦會確保羅兵咸永道遵從基金會指示。基金又質疑,羅兵咸永道以通脹等藉口,挪用遺產管理費的10%,用作支付劉子邦的報酬。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申請剔除申索。他形容,羅兵咸永道作為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本案的指控存在固有不可能,又形容公司故意推高管理費屬天真的商業決定,做法不合邏輯。他批評基金的指控嚴重,卻缺乏實質證據。

代表基金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則表示,羅兵咸永道於2011年10月與劉子邦簽定顧問合約,劉子邦於2012至2015年間亦多次與羅兵咸永道開會,認為應在正式聆訊應探討他們當時開會商討的議題和內容。

惟法官林雲浩質疑,上述情況與被告挪用遺產管理費的指控有何關聯,形容基金的指控涉及不誠實行為,甚至可構成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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