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今(4日) 回覆社團事務主任,表示民陣2002年成立至今,堅守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過去多年警方等政府部門一直與民陣合作,從未要求民陣申請社團註冊,亦從未警告或質疑民陣為非法組織。對於當局質疑違反《社團條例》,民陣表示感到相當詫異,並稱若民陣為非法社團,「警方與多個政府部門何以一直與非法社團合作?」民陣稱,既不認同臨時立法會所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民陣覆函按此]
稱難9天內找回資料 陳皓桓:15年前我10多歲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稱,難於9天限期內找回15年來的資料,「有什麼組織會儲15年的資料?更何況15年前我只有10多歲」,決定不會逐一回應提問。被問到會否擔心民陣遭取締,陳皓桓稱這是政權的選擇,又表示目前關注六四集會能否成功舉辦,才考慮是否申請舉辦七一遊行。民陣秘書處只剩陳皓桓一人,他說會繼續堅持走下去,堅守結社自由等民陣的底線,「要退出已經退出晒,要留下就留下,現有團體會繼續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