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七旬翁認掟石圖捕鴿煲湯 官念事發始知社會重視動物權益 判囚兩月緩刑年半 (18:20)

曾犯謀殺罪而在獄中度過30年的七旬釋囚清潔工,因兩度企圖用石塊在街上捕獵鴿子而被捕,警誡下稱打算捕鴿子回家煲湯,今(2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兩項企圖殘酷惡待動物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認為案件嚴重,應判以監禁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背景及年紀,以及事後才得知社會重視動物權益,故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並勸籲被告好好與動物相處,對任何生物都絕不能使用暴力。

被告鄧創樹(70歲),報稱清潔工,承認於2020年11月17日及2021年3月3日,分別在長沙灣港鐵站A1出口及在黃大仙鳳德邨斑鳳樓外,殘酷地惡待鴿子,導致該些鴿子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求情稱謀殺罪成獲假釋 三餐不繼不願搶劫故找野生動物充飢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因謀殺罪成判囚終身,於6年前才獲假釋,現時工作收入微薄,僅足以支付劏房租金,在經濟拮据三餐不繼,又不願搶劫過活,才找野生動物充飢,強調兩次事件均無導致任何鴿子受傷。

案情指出,facebook專頁「香港救援鳩鴿及雀鳥情報」的管理員接報,有市民看見被告於去年11月17日下午4時許在長沙灣港鐵站外,一手捉住一隻掙扎中的鴿子,另一手拿着拳頭大小的石頭,市民見狀喝止,但被告兩分鐘後才放手離開。該市民隨後將案發片段上載facebook並報警,被告因而被通緝。

直至今年3月3日中午,有警員於黃大仙鳳德邨外看見被告從環保袋內取出石塊扔向灌木叢,令一群雀烏飛走,故截查被告並發現他被通緝,遂拘捕他,被告在警誡承認袋內有6塊石頭,打算用以捕鴿煲湯。

其他報道:林鄭月娥:正探討港澳旅遊氣泡 另研向內地提商務氣泡

其他報道:婦認熱水潑7歲兒燙10歲女威脅丈夫 求情稱家庭問題成「壓倒駱駝最後一根稻草」

相關字詞﹕虐待動物 鴿子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