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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青年認圖燒警署鐵閘毁交通燈 還押候判 (16:59)

前年9月5日晚上有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其間一名患有輕度弱智、持有殘疾證的巴基斯坦裔青年,涉將燃燒膠袋放在警署門口及破壞交通燈,他今(2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縱火及企圖刑事毁壞兩罪。法官將求情及判刑押後至5月11日,以待索取被告的更生中心、教導所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等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控罪指稱,被告Hamaad Mahmood(19歲)於前年9月5日在旺角警署正門外企圖用火損壞鐵閘,以及在太子道西花旗銀行外企圖損壞交通燈。

控方案情指稱,當晚9時起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令警署須關閉所有出入口,其間身穿黑衣、黑褲及3M面罩的被告在傘陣出現,他點燃膠袋並放在警署正門的水馬大閘,警署內警員立即走出來撲滅,燃燒物沒造成任何損毁。

至晚上近12時,有警署內的警員見到被告在對面馬路,重複用行山杖擊打及用手搖動交通燈,3分鐘後被告跑離現場。半小時後,該警員看到被告再出現,向同僚報告其行走路線,警方鎖定被告為拘捕目標,翌日凌晨2時許將他截停拘捕,在他身上搜出3個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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