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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被指違社團條例 林鄭月娥:自由非絕對 警務處按法律辦事 (10:37)

民陣被指涉違《社團條例》,社團事務主任要求5月5日前書面提供6項資料,包括民陣未再申請社團註冊原因、收入來源等。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7日)在行會前見記者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並表示《基本法》下保障市民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但自由不是絕對,是依法受限制,她相信警務處採取行動是按法律辦事。

「結束一黨專政」違國安法?

林鄭月娥:視乎證據

被問到支聯會口號「結束一黨專政」會否涉違《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稱要視乎法律、證據、行為。她說,在尊重國家憲法大前提下,同樣應尊重執政的共產黨,「今年是共產黨百年慶典,大家看到共產黨領導下國家在近數十年起飛,為人民帶來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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