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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工程採訪佔旺稱遭警毆 律政司問作供警同袍想法被拒 官:若不滿可訴諸上訴庭 (19:30)

Now新聞台工程人員李小龍於2014年採訪佔旺區期間,被指用鋁梯襲警被捕。李小龍事後入稟告警方索償,指稱被捕時遭多名警員圍打;案件今(26日)在區域法院審理。律政司一方傳召當日報稱遭鋁梯襲擊的警員作供,其間播放李小龍被制服的片段,顯示有另一警員抬起李小龍的右腳並將他轉身向地。律政司一方向作供警員查問,此舉目的為何,即遭法官李樹旭斥「他如何能讀取該警員的想法?」法官並兩度拒絕律政司一方再提問此問題,稱若不滿可訴諸上訴庭。

原告李小龍,被告為代表警務處長的律政司長。案發時為東九龍總區情報組的警員潘景臨供稱,2014年11月他在旺角上海街一帶掃蕩時,在遠處看到李小龍推撞一名軍裝警署警長。後來有約20至30名示威者向潘景臨的方向衝前,他向示威者大叫「唔好過嚟」時,感到右大腿近膝頭位置遭硬物襲擊,轉身後看到李小龍正在收起一把鋁梯,他認出李小龍並懷疑自己遭其襲擊,故向他大喊「你襲警」,上前制服他。

律政司一方向潘景臨播放李小龍被制服在地的片段,看到有另一警員將抬起李小龍的右腳並將他轉身面向地,律政司一方問潘景臨此舉目的為何,遭法官李樹旭制止,並拒絕律政司再就該部分作提問,並稱「若你不喜歡,便帶上上訴庭」。

律政司一方最後讀出潘景臨的部分供辭,稱他沒有打李小龍,亦沒看見其他警員對李小龍拳打腳踢或蓄意傷害他。案件明(27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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