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劉家棟阻差案申上訴終院被拒 官:不涉重大及廣泛法律爭議 (17:46)

註冊社工劉家棟前年7月27日在警方與示威者之間調停,擋在警員盾前,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上訴後減刑至8個月監禁。他早前申請上訴至終院,上周五(23日)遭法官駁回申請,今(26日)頒下判辭理由,指出案件不涉及重大及廣泛法律爭議,故拒絕其申請。

代表上訴方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本案的法律論點涉及廣泛爭議,希望終審庭釐清3個問題,包括:

.法庭裁定被告阻撓一名警員執勤時,應否考慮被告可能對其他警員構成阻礙

.阻差辦公罪的重點為蓄意阻撓警員,究竟何謂「蓄意」,法庭又如何判斷被告的意圖

.如果被告在非法集結的背景下干犯阻差辦公,法庭應該如何量刑

法官黃崇厚在判辭中指出,上訴方的申請不涉重大及廣泛的法律爭議,亦沒有可爭辯之處;至於上訴方爭辯的「蓄意」阻撓警員,須視乎案情及相關程度,亦認同原審裁判官所作出的事實裁斷。

至於量刑上訴申請,法官表示,他在判辭引述之前的非法集結案件,只是用作釐清判刑理由,因為本案控罪發生於公眾示威中,但從沒有採納不相關控罪的量刑,基於上述理由,拒絕批出到終院上訴許可證明書。

相關報道:劉家棟阻差料7月服畢刑期 今申上訴終院許可被拒 或直接向終院申請

相關字詞﹕劉家棟 阻差辦公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