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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生否認中大二號橋暴動等罪 控方:憑裝束、身處現場及逃跑被捕肯定各人參與暴動 (15:08)

前年11月12日中文大學二號橋衝突,兩名中大學生及兩名大專學生當場被捕,4人事後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他們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20)在區域法院開審,為首宗涉及中大衝突的暴動案審訊。控方指稱,憑4人的裝束、身處現場及逃跑時被捕,肯定各人參與暴動。辯方則透露,各被告不爭議現場出現暴動,但爭議各人是否參與其中。

4名被告為中大學生陳起行(21歲)、理大學生李俊皓(24歲)、IVE學生張俊浩(18歲)及中大學生鄧希雯(23歲),同被控前年11月12日,在中文大學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連同黃亭陶及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陳起行、張俊浩及鄧希雯同時被各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張俊浩另再被控管有激光筆。

控方案情指稱,中大範圍內有對外開放的公眾地方,當中包括案發地點二號橋一帶。2019年11月11日,二號橋被多人佔據,他們向行車路及火車軌投擲雜物以癱瘓交通,警員到場驅散,並於翌日早上在二號橋設立防線,以免再出現類似情況。

11月12日上午,聚集人群持續指罵及挑撥警方,下午聚集人數增至百人,不停拍打雜物及叫囂。至近3時,校方與指揮官商討後,警方撤退部分警員,只留下5名警員駐守。不久後,聚集人群向防線推進,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警方展開拘捕,並拘捕正逃跑的4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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