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周首讀及二讀《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今(19日)入稟高等法院,指稱特首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提交該草案的決定,違反《人權法》的市民選舉權利,要求法庭以書面方式批准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為郭卓堅,答辯人為特首林鄭月娥,利害關係方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
郭卓堅於入稟狀中指出,林鄭月娥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選舉委員會部分議席由政府委任的分區委員會,包括滅罪及防火委員會等出任,取代直選產生的區議會,而由國安委參與審核特首候選人資格,屬由現任特首審核其挑戰者,涉角色衝突。
郭卓堅認為是次決定是特首撕破自治承諾,以「無限大的主權」單方面改變香港政制,不僅沒有循序漸進,連「循序漸退」也說不上,令香港自治「突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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