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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向警擲水樽否認擾亂秩序 目擊警員不肯定被告是否擲樽人 (15:30)

去年5月10日,市民在各區發起「母親節行街」,一名接待員涉在旺角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他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1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辯方稱,當日警方及傳媒拍攝的片段均沒拍到被告擲水樽,質疑事件根本沒發生,目擊事件的警員否認。警員在辯方盤問下稱,約10秒觀察擲水樽的背心男,後修正為1至2秒,「因為太易認啦,佢身型令我印象太深刻,因為大隻」,但不肯定被告就是擲水樽的人。

被告葉浩賢(24歲),被控於2020年5月10日,在旺角通菜街與豉油街交界向警方防線投擲水樽,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聲稱目擊事件的警員鍾志文供稱,當晚在豉油街的防線推進,西洋菜南街有幾百人叫囂,當時見到一名距離人群約30米,戴黑口罩、身穿白背心、身材健碩的男子在警方警告後仍不肯離去。及後警方推進時,該男子隨即用右手將一個藍色透明水樽擲向警方防線,鍾志文與同袍上前追截,最終在兩名防暴警協助下,成功截停男子,並於彌敦道579號外為被告搜身。鍾志文稱,同袍後來告知他當日地下有不同水樽,找不到相關的水樽。

他在辯方盤問下,承認在事件發生前,被告像圍觀市民般,並非一直徘徊在警方防線。鍾志文又稱,看到水樽被擲至3至4米高,但沒看到水樽落地便展開追截,加上現場人數眾多,所以不清楚對方擲水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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