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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流水式集會案|英美政府批評判決 強調和平集會是基本權利 (10:00)

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案,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立法會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人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除判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和梁耀忠緩刑外,其他人即時入獄8至18個月不等;李卓人和黎智英另因前年8月31日的遊行,額外入獄多兩個月,總刑期為監禁14月。美國及英國政府分別發聲明批評判決,強調和平集會是港人的基本權利。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聲明指出,對7名涉8.18集會的民主派領袖判刑是政治檢控,美國政府予以譴責;並表示是次事件再次證明中國政府與特區政府打壓受《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人權和基本自由,而且判刑與涉事民主派領袖的非暴力性質行為是不相容的。

英國外交部則表示,港府針對民主派人物的檢控是不能接受且必須停止,強調和平示威對香港的生活方式而言是基本。歐盟對外事務部則認為,對行使公民權利的人判處長刑期監禁,進一步顯示香港的民主空間不斷減少,基本自由受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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