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女律師前年9月乘坐的士前往旺角途中,遇警方封路後疑拒付車資,受查時涉阻撓及腳踹處理事件的警員,她事後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兩罪,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目擊警員供稱,當時被告拒絕出示身分證,更說「我係律師嚟,你咪拉我囉,我唔驚你㗎」,又突然躺在地上大叫「警察打人呀」,其後警員將她帶上警車,被告再踹警員致其跌出車外。
女被告陳綺玲(56歲)沒有代表律師,親自在律師席盤問證人。控罪指稱她於2019年9月3日,在太子道西與園藝街交界地下襲擊警員鄭則安,並阻撓對方執行職務。
參與處理事件的警長梁子堅供稱,當晚旺角區有示威活動,警方在太子道西封路,當時有一輛的士停下,司機下車向警方投訴有人拒付車資,他上前向被告了解,但被告稱的士沒有送她到目的地,故不付款。梁子堅多次警告被告並要求她出示身分證,惟被告說「我有身分證,不過我唔鍾意畀你呀」,又稱「我係律師嚟,你咪拉我囉,我唔驚你㗎」。
梁子堅續說,其後被告突然情緒激動,躺在地上大叫「警察打人呀,強姦非禮呀,快啲搵人救我」,他與同僚把被告帶上警車,正當他在安撫被告時,被告突然伸腳踹站在車門邊的警察,令其跌出車外,警員隨即為被告鎖上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