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青年於去年2月趁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初期「一罩難求」下,借用前女友的銀行戶口,在網上銷售平台訛稱有外科口罩出售,騙取80名事主共12萬元後逃之夭夭,前女友因無端被指摘是騙子而將男子供出及交出部分款項。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1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表示,被告看準口罩成為大眾「保命必須品」時犯案,斥他行為卑劣,判囚18個月。
被告郭梓軒(24歲),有7項盜竊罪案底。法官林嘉欣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曾任倉務員,但2019年12月遭辭退,在沒有收入及積蓄下,才想出此騙局,認為當時口罩短缺令市民易受騙,稱被告是「天真、以為可以欺騙全世界」。
林官指出,本案屬違反信誠案件,亦為典型的網上購物騙案,而被告看準案發時公眾對口罩的龐大需求,形容「當口罩成為保命必須品,被告的行為便變得卑劣」,認為案情嚴重。
林官認為,被告無疑是一個貪婪及不誠實的人,但不會就其先前的案底額外加刑,而控辯雙方亦同意將被告前女友交出的1.4萬元,以及被告被捕時銀包內的3.5萬元,即合共4.9萬元按比例分給所有事主,故在被告認罪下判他監禁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