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18日,理大校園被警方圍堵期間,大批市民在理大外聲援校內示威者,43歲清潔工人被控於鄰近理大的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而同案9名被告去年已被落案起訴,案件已轉介區域法院,清潔工人的案件今(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5月21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守宵禁令,並每星期到警署報到4次。
被告陳東成(43歲),報稱清潔工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稱,被告與吳肇韜、何兆川、陳思晨、高敬希,曾曉琳、陳綺敏、王穎彤、許巧靜及洪妙賢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帶有威嚇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集結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