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理工大學男生被指稱在寓所內藏有胡椒彈氣槍及軍刀等武器,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等3罪,案件今(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今修訂控罪,新增一項為《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被控的無牌進口戰略物品罪則不提控。《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反對被告保釋,辯方亦沒有保釋申請,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為理大一年級生呂世瑜(23歲),他今在庭上不時望向公眾席,離庭時向眾人揮手,並豎起拇指。呂世瑜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共3罪。無牌管有槍械修訂控罪指出,被告於2020年9月24日在其粉嶺欣盛苑的住所無牌管有一支可以發射容載胡椒粉末的投射彈的氣槍。他另被控於同日在住所管有一支伸縮棒及兩把刀。
新增的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稱,他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期間,連同其他人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