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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香港人權報告:「維護國家安全」成政府合理化政治打壓藉口 (22:28)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香港年度人權狀況回顧2020》報告,批評政府去年以模糊不清的國家安全定義限制人權,港人的表達、和平集會等權利面臨嚴峻挑戰,例如實施「限聚令」後,政府最少拒絕14場公眾集會的申請;遊行集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比例下跌。報告批評「維護國家安全」漸成政府合理化政治打壓的藉口,12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被取消資格是明顯針對異見者。保安局回應稱,有關報告不符事實.局方反對並斥責其內容危言聳聽。

《人權回顧》報告集中於去年6月30日實施《港區國安法》後,以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本港人權狀況的衝擊。報告指出,港府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持續打壓和平集會權利,疫情下情況進一步惡化。根據警方數字,去年須通知及已通知的公眾集會及遊行有129宗,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有87宗,即只有67%,較2019年的95%大減。

報告指出,港府因應疫情實施禁止群組聚集的「限聚令」後,最少14場公眾集會的申請被拒,包括六四晚會和七一遊行。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批評,政府多次以防疫為由拒絕遊行集會的申請,實質是剝奪人民和平集會權利。該會引述《約翰內斯堡關於國家安全、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自由原則》,訂明人民和平行使表達自由,包括倡議以非暴力手段改變政府政策或更換政府,以及批評國家、政府、政府機構或官員等,不應被視為國家安全威脅。報告認為,若因公眾衛生等理由限制和平集會,有關限制必須「有必要」和「符合比例」,並參考示威者自願採取的措施,例如限制人數及戴口罩等。

報告形容,港府對「國家安全」相關罪行的定義過於寬鬆和模糊,易被濫用作任意拘捕,造成「令人深感不安的寒蟬效應」。報告舉例,最少7個政治團體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一星期內解散。報告又提及,人民力量譚得志去年9月被國安處就他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言論,以「發表煽動文字」拘捕,其後譚得志未有被控國安法罪行,卻由專責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審理,至今未批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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