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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李卓人楊森認前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6:20)

【16:20更新】前年8月31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民主黨創黨成員、前主席楊森涉參與於港島區舉行的「十萬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3人今(7日)在區域法院於開審前承認同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李卓人庭上以英語稱「認罪但無做錯」

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承認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現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還押,他早上步進犯人欄時,庭內公眾站起向他揮手說「Jimmy早晨呀」,他揮手回應。至於李卓人在承認控罪時說:「I plead guilty, but I've done no wrong, the history will absolve us. (我認罪,但我無做錯,歷史會判我們無罪)」。

案情指稱,在2019年8月30日,警方於網上得悉,有人欲於翌日在修頓球場舉行「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但未有收到任何通知,故在同日的記者會中表明《公安條例》只豁免宗教集會,但不豁免宗教遊行。

案發當天下午約1時,約2000人在球場聚集,3名被告亦先後到場,其中李卓人手持寫上「煞停警黑亂港、落實五大訴求」的標語受訪,提及當日所有遊行已遭警方反對,但仍會遊行爭取五大訴求。楊森則帶領群眾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香港人加油」的口號。

遊行下午約1時半出發,沿莊士敦道、金鐘道、花園道等前往聖約翰座堂,曾途經警察總部,群眾沿途高唱宗教歌曲、叫口號等,亦不理會警方多次警告繼續前行。其間黎智英在兩度受訪時,分別稱遊行為了「繼續抗爭,爭取五大訴求」及群眾不會因警方拘捕而受威嚇。李卓人則帶領叫口號,曾與楊森一同指引道路及封阻交通為群眾開路。

群眾於下午約2時半抵達座堂,在外唱宗教歌曲,李卓人則繼續手持標語。有部分群眾意圖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向他們發警告,群眾向警方呼喊「黑警知法犯法」、「黑社會」及「黑警還眼」等。遊行阻塞多條道路,令巴士、的士及其他車輛無法行駛,路面狀況在當晚8時才回復正常。

本案為15名泛民涉及4宗反修例未經批准集結案的第二宗,緊接於上周四(1日)裁決的「818流水式集會」案,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的何俊仁及吳靄儀亦有到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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