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修改選舉制度|鄭若驊:資審委審查參選人不設追溯時限 10年前言論引致現今行為亦考慮 (12:56)

人大常委會周二(3月30日)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二,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特首、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選舉將設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委)審核參選人資格,律政司長鄭若驊今日(4月3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稱,難以就審查參選人的追溯期劃出時限,因此所有關於參選人、有可能懷疑其擁護效忠特區的資料,資審委都應考慮。

鄭若驊稱,審查參選人需觀乎上文下理,不能限定只考慮其3年內或5年內的言論,「可能噚日講嘅嘢更有用過10年前,但亦有可能10年前嘅嘢引致噚日講嘅嘢有聯繫」,因此難以定出特定時限。

曾國衞:不排除警方國安處主動向國安委或資審委提交情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在同一節目被問到,警務處國安處會否主動向資審委提交有參選人違反《港區國安法》或不符合宣誓效忠特區的情況,他稱一般情況,資審委認為有需要時會尋求國安委意見,但若國安處「明知嗰個人有問題,或者知道佢公開話要參選,資審委又未通知,會唔會主動去(調查)呢?」,認為若主動提供情報「都合情理」。

修改選舉制度 相關報道:

30年前直選比例勝今天 劉慧卿:倒退 陳婉嫻:政改有必要 不以民主進程評價

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由主要官員擔任 警務處國安處助審查參選人資格(3月30日)

曾國衞:倘官員有參選意願 應辭資審委職務(3月31日)

Q&A|防火委員會可選特首?國安處最大權?(3月30日)

相關字詞﹕修改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 資審委 國安處 國安委 鄭若驊 曾國衞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