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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疑受虐亡|繼外婆一方質疑女童兄及繼姊證供矛盾 稱甚少打女童力度「似搲痕」 (13:10)

5歲女童遭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一案,生父及繼母被控謀殺,繼外婆被控4項殘暴對待兒童,案件今(4月1日)於高院續審。繼外婆一方在結案陳辭表示,女童兄長X和繼姊Y的證供有多處矛盾,雖然證供分歧不代表他們說謊,但認為小朋友道出「自行詮釋的版本」。繼外婆一方又稱,即使繼外婆真的責打過小孩,相關情節不至於構成殘暴對待兒童,繼外婆亦未必對小孩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要求陪審團裁定繼外婆罪名不成立。4月13日報道:女童生父繼母謀殺罪成

事主為女童Z及其兄長X。代表繼外婆的大律師潘志明表示,繼外婆是全職文員,案發時甚少與小朋友相處。至2017年11月,繼外婆的母親患癌病逝,繼外婆忙於處理亡母身後事,一直情緒低落。潘志明表示,雖然繼外婆甚少照顧孩子,但她對所有小孩一視同仁,包括X和Z,以及繼母的親生女Y。

潘志明表示,繼外婆極少用藤條責打X和Z,反而會苦口婆心地講道理。根據繼母的微信信息,Z一度走進廚房搗亂,繼母遂向Z大發雷霆,繼外婆上前擁抱繼母,並作勢責打Z的手掌,繼母形容其力度「似搲痕多啲」。潘志明強調,繼外婆當時沒有真的打Z,只想嚴正指出Z犯錯,不至於構成殘暴對待兒童。

稱女童兄與繼姊證供矛盾是「自行詮釋版本」

潘志明又指出,對於繼外婆責打小孩的細節,X和Y的證供多處矛盾,例如X表示遭繼外婆以藤條打腳跟,Y則稱目睹繼外婆脫下Z和X的褲子打屁股。潘志明認為,小朋友可能道出「自行詮釋的版本」,例如X自稱案發時被罰捱餓,長達15日不吃不喝,只飲了一杯牛奶,「究竟有無可能發生此事?X只道出自己的詮釋,並非事實全部」。

控方早前指控繼外婆對兩兄妹受虐的情况視若無睹,潘志明反駁稱,繼外婆曾經伸腳阻擋生父以藤條打X,反映繼外婆是慈愛的人。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4月7日)續審,屆時將總結證供,預料陪審團或於本月12日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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