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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旺角大衝突向警掟磚 患癌青年認暴動罪還押候判 (22:00)

2016年年初二凌晨發生旺角大衝突,現年29歲男子涉兩度向警員掟磚,去年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他今(3月31日)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出,被告2017年確診患有淋巴癌,進行骨髓移植手術後出現排斥反應,「一連串化療對一個廿幾歲的年輕人並非好受」,望法庭基於人道理由減刑,或以緩刑處理。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將案件押後至4月8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陳俊樂(現年29歲)報稱無業,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九龍豉油街,連同譚百熙及其他人參與暴動。

辯方求情稱,被告坦白認罪,被捕後表現合作,當日只是受現場氣氛及酒精影響,並受傳媒報道誤導而對政府感不滿,終在糊塗下犯案,事件不涉「大台」或個人利益,被告事後已感到後悔。

控方案情指出,當日清晨6時許,大批示威者於案發的馬路聚集,燃燒雜物及向警員投擲硬物,警方多次噴射胡椒噴劑,人群繼續衝擊,其間被告在人群中兩度向警方防線投擲硬物。警員同年12月14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當晚自己一個人,喺旺角受氣氛感染,所以向警察掟過兩次磚,無做其他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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