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男生管有玻璃槌判囚3個月 准1萬元保釋候上訴 (21:03)

網民於前年11月發起「三罷」行動,現年25歲的男學生涉在荃灣沙嘴道管有一把玻璃槌,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他經審訊後,今(3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劉淑嫻稱,雖然被告今年正值大學最後一年,惟法庭認為被告的表現屬個人因素,「喺社會事件中毋須過分強調」,考慮本案嚴重性後,認為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最終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並准他以1萬元保釋候上訴,以應付4月至5月的考試。

被告男學生雷震霆(25歲),控罪指控他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嘴道「comebuy」店外管有一把玻璃槌。

劉官在裁決時指出,接納兩名警員為誠實可靠證人,認為他們辨認被告的證供沒矛盾之處,不接納辯方所稱警員當日拘捕的並非被告的說法。劉官裁定被告當日身處約60人集結的人群中,背包內藏有一把玻璃槌,可用以擊破硬物,基於他沒有合理辯解而管有槌子,最終裁定他罪成。

辯方呈上由被告及其父母撰寫的求情信稱,被告為大學游泳隊成員,在游泳方面取得多項佳績,父母表示被告從小認真讀書、勤力操水,沒不良嗜好。辯方又指出,案發現場沒有發生激烈衝突,加上被告尚餘一年便畢業,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被告完成學業。

其他報道:葵涌邨曉葵樓中層單位起火 6人吸入濃煙不適 女戶主涉縱火被捕

其他報道:男生毁何君堯辦事處原判感化覆核改判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再申加刑獲批4月21日判刑

其他報道:民建聯張進樂出任民政局政助 4月1日履新

其他報道:通識教育科改名「公民與社會發展科」

相關字詞﹕三罷 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劉淑嫻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