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譚得志就涉發表煽動文字案申終止聆訊 官要求修訂陳辭大綱下午續訊 (13:47)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去年因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涉及3宗案件。辯方早前提出終止聆訊申請,案件今(3月31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開庭處理。陳官稱辯方的陳辭大綱不夠清晰,對法庭造成混淆,要求辯方修訂,並押後案件至下午3時繼續。

譚得志今出庭時表現輕鬆,高舉雙手,更一度站起向旁聽席整理頭髮,有人向他大叫「靚仔晒喇」,多名旁聽者亦向他高舉五一手勢。

陳官開庭時表示,他留意到辯方的申請事實上可分為3項議題:一是終止聆訊的申請;二是要求控方進一步釐清控罪詳情;三是就控方的控罪選擇提出爭議。他認為,辯方將3個議題混合成同一議題陳辭,會讓討論失焦,要求辯方在押後期間修訂其陳辭大綱,重新羅列論點。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14項控罪,包括7項發表煽動文字罪、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其餘為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

相關字詞﹕譚得志 快必 發表煽動文字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