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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返港後無音信 林鄭月娥:被拘留者有是否行使權利的自由 (10:31)

涉12港人案並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李宇軒上周一(22日)返港後,其家人稱李宇軒返港至今羈押地點未明,並已拒絕家人安排的律師協助。特首林鄭月娥今日(30日)在行會前見記者時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每名被拘留的人在上庭前均會獲告知其個人權利,但同時有行使其權利與否的自由權。

林鄭月娥稱,被拘留者在上庭前會被告知其個人權利,包括是否需要見家人或律師,若他不願意行使其個人權利,亦要保障其「不願意」的個人權利。她強調執法部門對法律持守非常嚴肅,呼籲市民尊重執法部門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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