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現年51歲的父親,去年1月趁當時只有15歲的女兒在旁午睡時非禮她約15分鐘,包括伸手到女兒的內褲內撫摸私處,事發後女兒隨即向母親及各方求助,並且報警。父親今(2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須還押至5月11日候判,其間待索取父親的臨牀心理報告。
被告為51歲保安員及倉務員,於內地出生,現居香港,是案發時15歲女事主X的父親。被告承認於2020年1月5日,在大圍一個單位內非禮X。辯方求情表示,被告妻子及X在求情信中均稱已原諒被告,被告亦是一個好爸爸,縱然兩人因本案須與被告分居,但仍保持良好關係,望可早日一家團聚。
辯方另提及X的創傷評估報告,引述X曾表示「我覺得好嬲,點解爸爸要咁做,但我唔想知答案,我知嚟都冇用,因為已經發生咗,唯有算數」、「佢可能有苦衷,佢可能都覺得對我唔住,其實佢都對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