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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軒朗區選宣傳前未獲支持者書面同意 高院裁非妥為當選 議席即時空缺 (22:36)

前年區議會選舉中爭取連任失敗的「西九新動力」林博,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指控當選的九龍城(土瓜灣南)區議員李軒朗聲稱獲學者沈旭暉、立法會前議員劉小麗等人支持,但事前未取得相關者書面同意,涉嫌選舉舞弊。李軒朗一方早前向法庭申請寬免條例限制,法官今(25日)頒下判辭,拒絕向李軒朗寬免條例限制,並裁定李軒朗「非妥為當選」,議席即時空缺。李軒朗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辭,再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22:36】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如答辯人在上訴限期後並無上訴,該民選議員席位將出缺,屆時會按照相關法例及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安排補選。

全國人大早前通過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港府首要任務是處理相關工作,並妥善安排及舉行未來12個月的3場選舉,暫無計劃在短期內進行區議會補選。

【17:28】選舉呈請人為林博,答辯人分別為李軒朗以及時任土瓜灣南選舉主任郭偉勳。

代表林博的大律師何淑瑛稱,李軒朗透過信息聯絡劉小麗及學聯代表會前副主席劉昕雋等人,向對方索取書面同意,其中劉小麗從沒確實作出任何書面同意。代表答辯人李軒朗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李軒朗與劉小麗的WhatsApp對話足以構成書面同意,其餘6人的書面同意則於選舉日後才呈交或意外遺失。

官:準備書面同意完全不費力 不接納WhatsApp對話當書面同意

法官楊家雄在判辭中指出,綜合閱讀多份文件而構成的書面同意,大多是不清晰,甚至會產生不同演繹,若允許此類書面同意,將引起不必要的投訴及爭議,或需透過法律程序解決,而準備一份獨立清晰的書面同意完全不費力,故不接納李軒朗與劉小麗及劉昕雋的WhatsApp對話紀錄構成書面同意,裁定李軒朗干犯發布假稱獲支持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至於李軒朗稱獲沈旭暉、屯門區議員巫堃泰等其餘5人支持,相關情況則未能證明李軒朗違反上述條例,但明顯違反了《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區議會)規例》。

楊官續稱,李軒朗得悉未獲相關者的書面同意,便發布印上該些人的名稱的宣傳品,及後一直沒跟進。他認為李軒朗不能稱有時間參與其他競選活動,卻無暇遵從條例要求,可見他輕視選舉的法定責任,亦無合理辯解,最終拒絕其寬免申請,並裁定他「非妥為當選」,須付訟費,議席即時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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