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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機場「和你飛」非法集結罪成 還押3月31日判刑 官:被告「非常厭惡警察」 (14:45)

前年8月13日機場有「和你飛」示威,大批示威者堵塞機場外行車道,有警員遭示威者圍毆一度拔槍。兩名男子被控非法集結,案件今(2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指出,兩名被告在場的行為可見他們「非常厭惡警察」、「一心旨在現場製造混亂」,證據亦證明集結者對警方有暴力行為,因此裁定兩人罪成,須還押至3月31日候判。

兩名被告為廚師高穎康(25歲)及清潔工麥幸雄(24歲),被控於2019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八層離境大堂外暢航道,參與非法集結。兩名被告得悉結果後,均顯得平靜,旁聽市民默默看着兩人步入囚室。辯方求情時表示,高穎康沒被控暴動屬「好彩」,現有「遲來的悔意」;而麥幸雄則在事件中受傷。

法官郭啟安在裁決書中指出,當晚約11時,有示威者阻擋準備護送救護車離開的警車,將大量行李手推車放在警車下,令尾隨的救護車及其他警車受阻,同時有人向警車扔雜物及水樽、拍打車身、用激光筆照射等,歷時約10分鐘。

郭官對比案發片段、截圖及兩名被告被捕後拍攝的照片等證物,確認高穎康曾在場拍打警車、搬鐵馬到馬路阻塞警車、高舉標語叫囂等;麥幸雄則有向警車投擲水樽、指罵警方車隊、在警員驅散時示意其他示威者撤退等。

郭官認為,綜合兩名被告及其他示威者的行為,可見他們是「非常厭惡警察」、「一心旨在現場製造混亂、阻塞交通,不讓警車甚至救護車離開機場」,並透過拍打警車、謾罵警方等行為以宣泄不滿警方的情緒、挑釁警方,令當時在場的暴力情況「一觸即發」。

郭官指出,兩名被告的行為「肯定是擾亂秩序」,亦會激使其他示威者進一步破壞社會安寧,由於有充分證據證明集結者對警方有暴力行為,即使沒直接證據指出集結的人有意圖達至任何非法目的,亦足以證明該次集結是非法,故裁定兩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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