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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 行爲不檢議員可暫停職務最少一周 (14:22)

立法會今(25日)通過修訂多項《議事規則》,包括引入「停賽」機制,將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暫停職務最少一周;訂明立法會各議案的辯論時限,以及縮短議員發言時間等。決議案昨(24日)起開始審議,今日中午12時許分組點票通過,功能團體22票贊成,0票反對;地方選區16票贊成,1票反對。

熱血公民鄭松泰投下唯一反對票,他批評今次修訂扼殺議事空間,而全國人大已修改香港選舉制度,新增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相信日後的立法會議員均符合「愛國者原則」,故本次修訂屬「多此一舉」。

亦有建制派議員認為,部分修訂太過嚴厲。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表示,「停賽」機制下,首犯議員被暫停職務一周,其後以倍數遞增,他認為每次罰停開會一周已有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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