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31日萬聖節為「8·31事件」兩個月,有網民發起「毋忘831」活動,有人於旺角和深水埗一帶聚集,一男一女當日涉管有胡椒噴劑、噴漆及金屬棒,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二人否認控罪,案件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陳慧敏將案排期於8月18日開審,預計審訊3天。兩名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包括須守宵禁令及禁足深水埗一帶。
控方表示,將傳召7名控方證人,其中2名證人是拘捕被告的飛虎隊隊員,控方以他們所屬部隊較敏感為由申請匿名令、以特別通道出入及在屏風後作供,法庭下令控方3日內以書面申請。
兩被告為學生鄧姓女生(16歲)及水泵維修員蔡沛霖(25歲)。鄧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深水埗汝州街與黃竹街交界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支胡椒噴劑。她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即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噴漆。蔡沛霖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稱他於同日在深水埗黃竹街和汝州街的公眾地方管有一支金屬棒。
相關字詞﹕旺角 深水埗 無牌管有槍械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