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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丨6被告提堂須檢疫無法出庭 (16:08)

12港人偷渡案中,8人在內地被判囚7個月,昨(22日)刑滿出獄,由深圳移交返港,其中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3人的案件今早(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出,由於3名被告須接受隔離檢疫,因此未能到庭應訊。裁判官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訊。據了解,案件下次提堂時,3人亦因檢疫未完成而不會應訊,只因法例受限而須將案件定於下周再訊。

3名被告前年12月8日在灣仔遭警方突擊搜查時被捕,同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控罪指稱3人與黃振強、吳智鴻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張俊富則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在荃灣致利工業大廈一單位,管有一盒爆竹、一盒煙花、11支伸縮棍、一支雷射筆、4支辣椒噴霧及一個裝有13件避彈衣陶瓷板的盒。

3人自去年9月7日起缺席聆訊,遭裁判官發出拘捕令,以及被撤銷擔保;昨日回港後被帶到大埔警署。

此外,李子賢及鄭子豪亦於今午(23日)在區域法院提堂,兩人均有法律代表,但現場所見未見有兩人的家屬到場。控方指出,兩人昨日於深圳灣口岸被捕,今天因正接受強制檢疫而未能應訊。法官將兩人的案件押後至4月8日再訊。

另外,郭子麟(19歲)今早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他亦須接受14天隔離檢疫,未有到庭應訊,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但屆時被告不會到庭,其間還押懲教看管。郭子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他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19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管有一把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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